□大河報特派記者劉瑤文圖
  核心提示|7·15廣州公交縱火案告破,1名湖南籍犯罪嫌疑人落網,據其交代是因個人賭博輸錢、心生不忿而實施縱火。大河報記者現場觀察,事發第二天,廣州市民反應平淡,301路公交車仍人滿為患。
  【最新進展】警方抓獲25歲湖南籍嫌疑人
  昨天13點54分,廣州警方首先在其新浪官方微博發佈通報稱,15日發生在海珠區廣州大道南敦和路口的301路公交車縱火案件已告破,廣州警方經過16小時的連續奮戰、縝密偵查,於16日11時47分在白雲區抓獲犯罪嫌疑人歐某生(男,25歲,湖南省衡南縣人)。至13時51分,歐某生亦供述縱火事實。
  昨天17點52分,廣州公安再次通報稱,據歐某生交代,其因個人賭博輸錢、心生不忿,繼而在301路公交車上實施人為縱火。截至16日上午,案件共造成2人死亡,32人受傷。目前,廣州警方已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有媒體稱,歐某生為湖南省衡南縣近尾洲鎮朱雅村長久組人,父母均為農民。2011年9月,歐某生來到廣州,租住在白雲區,從事木工裝修工作。
  【現場體驗】事發第二天的19點46分 301路擠不上去
  據瞭解,事發的廣州市海珠區廣州大道南敦和路口(北往南方向)敦和站是往返於廣州市天河區和番禺區的線路的中間站,平日客流量就很大。
  昨天19點30分,大河報記者來到事發車站,此時正值下班高峰期,主幹道廣州大道上車輛川流不息。儘管剛剛發生過公交車縱火事件,經過此站的10多路公交車輛依舊有序運行著。廣州市民廖女士告訴大河報記者,自己每天上下班都要搭乘301路,不會因為此次事件就改變出行方式,“這裡地鐵不到,我沒有別的選擇。”
  昨天19點44分,與前晚事發時間相同,敦和站有十幾人正在等車。19點46分,一輛301路公交車駛入車站,記者發現,車上人很多,根本擠不上去,透過前門附近人群縫隙,可以隱約看到司機旁邊放有滅火器。
  【視頻還原】車門打開乘客下車時突發燃爆
  15日晚,廣州市公安局向媒體通報稱,廣州警方是在15日19時46分接到群眾報警的,至20時03分,現場明火被撲滅,301路公交車後部受損較為嚴重,當時正駛往番禺方向。
  在微博上流傳的一段時長不足兩分鐘、疑似敦和公交站監控視頻中,大河報記者發現,19時44分08秒,公交車打著右轉彎燈停靠在公交站旁,有乘客開始上下車。44分37秒時,有人開始從公交車裡往站臺上跑。44分45秒時,一團刺目的白光突然覆蓋了監控畫面,監控路線短暫顯示出:無視頻信號。2秒鐘後,監控畫面信號恢復,畫面充滿火光,人們倉皇從火光中逃離,兩個人身上著火,在地上翻滾。還有一名市民反覆返回、試圖查看公交車的狀況。不到兩分鐘時間,原本等候公交車的十多人四散一空。
  視頻內容得到了事發車站附近同俊辦公傢具商店的一位工作人員的證實:“燃爆是在車已停穩、車門打開、有人下車的時候發生的。”
  【延伸思考】“禁帶危險品”需落地
  據瞭解,廣州市交通委員會16日召集當地所有公交運營企業商討應急方案,探討如何進一步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
  全國很多城市的公交車上都貼有“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上車”的警示語,但誰來監督、檢查呢?
  大河報記者發現,不論鄭州還是廣州,公交車只有司機一人,無暇發現險情。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王則楚指出,不管是有意縱火還是意外事故,都反映出國內交管部門和公交運營企業對於易燃易爆物品控制不嚴、監管不力的現狀。
  高峰期車上人擠人,視頻監控形同虛設,安全錘配備太少,滅火裝置不齊全等問題,使得危險物品輕易能進入公交車,成為安全隱患。
  中國醫學救援協會常務副會長李宗浩認為,正確、快速的逃生方式非常重要。
  記者觀察
  禁止攜帶危險品進公交難落實
  我國消防法規定,禁止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位消防系統人士告訴記者,這個規定在實施過程中很難做到,“公安消防部門不可能整天派人去公交車上巡查,這一塊的主要落實單位應該是交通管理部門,但是如果他們沒有相關的自動檢測裝置,單靠抽查作用是不會太理想”。據新華社
  公安部:
  提請各地加大投入每輛公交車上配備安全員
  針對少數地方近期接連發生公交車縱火案件,公安部16日召開全國公安機關緊急視頻會議,部署進一步加強地鐵公交安全保衛工作。要積極提請黨委政府加大投入,在每列地鐵列車、每輛公交車上配備安全員,配備必要的防護、防暴設施和器材,推廣安裝安防新技術、新產品,組織開展培訓演練,提高識別違禁物品、發現報告可疑情況、組織應急逃生等基本技能。據新華社  (原標題:因賭博輸錢、心生不忿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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